深蓝机器: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深蓝机器资讯
2019-09-30 15:55: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9-30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3475 证券简称:深蓝机器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新三板股票流动性差,融资困难,与公司预期相差较大,且公司每年在新三板市场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等费用较高。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状况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主动申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请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梅女士出具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公告编号:2019-027



(1)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异议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①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0 日)登记在册

且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②在回购请求期限内,与公司书面联系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异议股东;



③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④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⑤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2)回购数量上限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



(3)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获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4)回购请求期限及回购完成期限



①回购请求期限:



自公司披露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

②回购完成期限:



以回购对象与实际控制人的协议约定为准。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请求期限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联系提出回购股份的请求。邮箱地址为:shdcx2002@126.com;邮件主题为“请求回购股份”;邮件内容包括“请求回购股份,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求回购的股份数,联系电



公告编号:2019-027



话等”;邮件附件需提供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的扫描件、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等。公司会在收到异议股东的电子邮件后,与异议股东进一步联系确定股东身份、回购股票的数量、回购价等事项。请异议股东及时回复,确保电话通畅。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5)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争议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