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1、规则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2017 年 7 月 25 日和 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沪云肿瘤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
2023 年 4 月 10 日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修订稿)》”),根据《回购细则》对《第一期激励计划》进行修订。
2019 年 4 月 29 日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邓世平退休,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露离职,根据《第一期激励计划(修订稿)》和《第二期激励计划》中相关回购条款,公司对离职员工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2、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计算
2017 年 8 月 11 日,根据苏州沪云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一
期股权激励计划》等议案,通过定向发行的形式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邓世平认购了本次发行激励股份 232,317 股。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2 股,并
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上述权益分派完成后,邓世平名下激励股份增
至 743,414 股。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上述权益分派完成后,邓世平名下激励股份增至1,858,535 股。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锁第一期
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一批激励股份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其该期 50%激励股份。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邓世平在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后、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前离职,其对应的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29,268股按规定由公司回购注销。
3、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计算
2019 年 5 月 21 日,根据苏州沪云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等议案,通过定向发行的形式针对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黄露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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