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凤牧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相关规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河南金凤牧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凤股份”)的主办券商,对金凤股份2017年度以来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1次股票发行,2017年10月公司完成该次股票发行,
募集资金1121.2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8日和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83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15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0.45万元。截至2017年9月5日,
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975万股,募集资金1121.25万元全部出资到位。
2017年9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7)
第000648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7年10月10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金凤牧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河南金凤牧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于2017年9月6日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1101013100694324的监管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0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
于河南金凤牧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公司在取得该股份登记函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11,212,500元,已按照募集用途用于流动资金支出11,212,500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212,50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212,500.00
具体用途:
购买原材料 8,817,236.49
支付工资 2,400,000.00
金融机构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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