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部【2024】第054号关于对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云朵科技资讯
2024-08-01 17:01:54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8-01


关于对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54 号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朵科技)董事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监管工作中关注到:

1、关于全称变更

你公司挂牌以来已发生三次全简称变更,2024 年 7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拟变更全称为“浙江云朵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披露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你公司变更全称的临时公告称“主营业务将增加低空经济领域业务,不涉及公司所处行业发生变化,公司目前已培育无人机品牌比翼飞行(STARMACH),未来拟开发无人机赛事服务、飞行服务平台、教育培训、产品研发四大业务”。
你公司 2023 年年报显示,“展览及活动”业务仅贡献收
入 155.56 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例为 2.57%,其他业务均为公司传统的云计算服务和数据服务;人员方面仅新增 4 名技术人员,无其他人员变动。

你公司负责无人机业务的子公司浙江比翼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翼智慧”)本期期末总资产为 853.17
万元、2022 年期末为 1,925.86 万元,本期实现收入 198.66万元、同比下滑 88.70%,本期实现净利润-73.08 万元,上年实现净利润-98.19 万元。

你公司历史交易较为活跃且股价变动较大,2022 年 9 月
6 日,股价达到阶段性高点 5.99 元/股后开始持续下跌;2024
年 2 月 5 日,你公司由于因连续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市值
均低于 1 亿元被调整至基础层;你公司 2024 年成交量1,182,199 股,年换手率 3.21 次。

请你公司:

(1)说明无人机低空经济的人才储备、技术专利、在手订单、主要合作客户和合作模式,公司临时公告所述的无人机四大业务目前是否有成熟的商业化路线或产品,低空经济是否为你公司未来主要发展方向,拟变更全称是否与你公司主营业务或发展方向匹配;

(2)说明比翼智慧公司资产和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资产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错误,如有误请及时更正;

(3)说明 2024 年董监高的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
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是否存在董监高低位吸筹,利用低空经济概念炒作股价的情节。

2、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 7,731.88 万元,占收入
的比例达 127.23%,应收账款的账龄长、迁徙率高,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达 3,540.57 万元。你公司按照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仅 747.32 万元,按照组合计提减
值的应收账款 1 年以内、1-2 年、2-3 年、3-4 年、4-5 年、5
年以上采用的减值比例分别为 5%、10%、30%、50%、100%和 100%。

请你公司:

(1)说明各类业务和各类客户的结算条件和信用期安排,信用期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标准信用期、信用期奖励、逾期惩罚等,说明当前应收账款逾期占比、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是否存在客户不认可交付成果拒绝结算、客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客户长期未结算、前期业务付款已出现逾期仍继续开展合作等异常情况;

(2)列示应收账款迁徙率、预期信用损失率、前瞻性调整等关键参数,分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单项计提是否充分、减值比例是否充分等。
请年审会计师:

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说明 2023 年年度审计中针
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就长期未回款业务的商业真实性、长期未回款业务确认收入的审慎性、应收账款减值比例的充分性说明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判断。


3、关于研发费用

你公司历史研发费用投入较多,研发费用率长期保持在20%左右。2023 年研发费用发生额为 1,590.87 万元,同比下降 31.32%,减少主要系直接投入的减少。本年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投入452.95万元,委外研发544.58万元,人工560.51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研发费用-直接投入和研发费用-委外研发的主要内容、近两年研发费用的专利和产品产出;

(2)分析本期直接投入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直接投入原材料的领用、消耗、产生试验品的内部控制,是否能与生产活动准确区分,是否存在研发试验品未规范入账的情形;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