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立思特: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公告)
奥立思特资讯
2020-09-07 17: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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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7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833450 证券简称:奥立思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经事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并提出建议,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1、“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中“承诺开始日期”

更正前:

承诺开始日期:2020 年 7 月 29 日

更正后: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
2、“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中“承诺结束日期”

更正前:

承诺结束日期:2020 年 9 月 29 日或异议股东以法律有效方式确认放弃回购

更正后:


承诺结束日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两个月内或异议股东以法律有效方式确认放弃回购

3、“二、承诺事项概况”中“承诺内容”

更正前:

承诺内容:承诺主体承诺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股份实施回购:

……

更正后:

承诺内容:承诺主体承诺于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股份实施回购:

……

4、“二、承诺事项概况”中“(二)回购承诺期限:”

更正前:

(二)回购承诺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
更正后:

(二)回购承诺期限: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两个月内。

5、“二、承诺事项概况”中“(三)回购请求方式”

更正前:

(三)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在自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将书面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
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更正后:

(三)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在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后,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两个月内,将书面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其它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48)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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