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3450 证券简称:奥立思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四)对公司在其中持股或持有权益 50%以 (十四)对公司在其中持股或持有权益 50%以上的公司或企业与上述(七)、(九)(十三)项对 上的公司或企业与上述(七)、(九)(十三)项对
应的事项作出表决或决定; 应的事项作出表决或决定;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交易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
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
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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