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9
中银证券
关于北京联达动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时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之被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北京联达动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由于北京联达动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达动力”或“公司”)未按照预约时间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
统”)规定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9 月 2 日起被股转系统暂停转让。
联达动力未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含 10 月 31 日)披露《2019 年半年度
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主办券商仍未收到公司发送的《2019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披露文件,也未收到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最新进
展情况以及后续公司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安排,预计公司将无法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联达动力未能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已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由于联达动力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含 10 月 31 日)仍未披露《2019 年
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由于公司无法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及其相
关责任主体存在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并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向联达动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送邮件,提醒其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是发送的邮件无法成功送达。同时主办券商尝试通过电话联系公司董监高人员,均未能取得联系。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联达动力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继续跟踪公司的情况,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如联达动力股票被终止挂牌,公司股票将无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投资者将承担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所产生的相关损失。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银证券
2020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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