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是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环保”、“公司”或“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挂牌公司在进行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借款、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并向主办券商报告了相关违规事项。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否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 违规对外借款、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风险
领先环保在进行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借款、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初步自查发现:违规对外借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构成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初步自查发现:公司子公司南通艾森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森传感”)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5 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SUN YONGJIAN 之母亲张淑云提供对外借款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2020 年度公司累计向张淑云借出金额 1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相关款项尚未收回。
上述对外借款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向主办券商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构成违规对外借款、资金占用。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出现亏损,导致报告期末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发生违规对外借款、资金占用的行为均未履行规定的审议程序,构成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事项,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
如果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则可能引发公司治理风险,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立即详细核查违规对外借款、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并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主办券商将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和后续规范措施,要求公司尽快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敦促公司尽快与借款方达成还款计划并按期履行,消除公司对外借款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借款、资金占用、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风险,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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