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5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义刚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原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为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本人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2023 年 12 月 5 日辞职生效。现将本人 2023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期
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3 年度,本人曾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廖义刚,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博士,2007年6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自2019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已于2023年12月5日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对有关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
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席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廖义刚 9 9 0 0 否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意
序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
号 意见时间 的会议名称 类
型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同
1 月 18 日 第十九次会议 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 年 5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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