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董事换届公告
华维设计资讯
2024-04-18 19:46: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于 2024年 4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廖宜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2,393,809 股,占公司股本的 31.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廖宜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101,386 股,占公司股本的 7.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云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熊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洋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云林,男,1980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
交通工程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江西同济工程设计有限

公司工程师、所长、经营总监;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设计院院长、经营总监。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三、提名委员会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