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3425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李维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有关法律、行政
公告编号:2018-023
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内容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审议时,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优势产业关键技术突破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40%即140万元,按协议要求,本公司在收到项目补助资金后应拨付其他两家项目参与合作单位分别占项目资金的10%、15%。因财务人员前期记账时科目错列,误将收到的补助资金140万元全部计入递延收益,本期发现后进行了差错更正。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在拨付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14万元时,误作预付货款计入“预付账款”,本期更正减少;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21万元,经协商待中期检查后拨付,本期调整增加“其他应付款”21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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