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