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9
证券代码:833419 证券简称:东仪核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东仪核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5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5年07月0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中银(吴中中小)授字(2015)年第066号),授信额度2,000.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300万元用于履约保函、投标保函、质量保函及预付款保函,500万元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100%)。同时,陆建忠、陈彩萍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中银(吴中中小)保字(2015)年第066号)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陆建忠、陈彩萍均系公司股东,陆建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彩萍为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 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追认 2015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项项
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
陆建忠 中区**苑**幢** - -
室
江苏省苏州市吴
陈彩萍 中区**苑**幢** - -
室
(二)关联关系
陆建忠先生持有公司5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彩萍女士持有公司49%股份,同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职务。
(三)其他事项
无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07月0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中银(吴中中小)授字(2015)年第066号),授信额度2,000.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300
万元用于履约保函、投标保函、质量保函及预付款保函,500万元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100%)。同时,陆建忠、陈彩萍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中银(吴中中小)保字(2015)年第066号)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交易中公司支付的利息费用,均按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结算。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合法合规。
本次关联方担保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苏州东仪核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东仪核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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