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9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3414 证券简称:凡拓创意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1 年度公司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决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
公告编号:2022-015
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并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 2021 年度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验证,并出具《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报告,本年度无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期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期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其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交易履行正常,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发行人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符合法律及有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发行人未因此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依法进行了决策,合法有效。
五、对于《关于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工作需要、保证公
公告编号:2022-015
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内控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旭东、徐勇、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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