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8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3414 证券简称:凡拓创意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措施类别:不起诉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伍穗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涉嫌危险驾驶。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1 月 5 日,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出具的《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伍穗颖先生因涉嫌危险驾驶被采取刑事
公告编号:2022-003
强制措施。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结
果如下:被不起诉人伍穗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但其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伍穗颖不起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进一步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履行遵纪守法的公民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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