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盐城宏景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05月28日聘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
担任主办券商,公司于2015年0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简称:宏景
股份,证券代码:833411。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自聘请南京证
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南京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秉承专业
服务精神,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内部治理
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司积极配合与落实南京证券提出
的各项意见与建议,对南京证券的持续督导业务表示满意。鉴于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南京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立一致同意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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