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源堂:关于董监高换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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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16: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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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3

公告编号: 2017-042

证券代码: 833409 证券简称: 泉源堂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成都泉源堂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 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 1)任命李灿先生、陈洲华先生、陈杨先生、王磊先生、于淼

女士、赵江华先生、张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任命李开屏女士、 邓春梅女士、 杜同杰先生为公司监事,

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 10

人,持有公司股份 57,186,000 股, 占股份总数的 56.24%, 会议

由李灿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一) 同意股数 57,18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的 0.00%。

公告编号: 2017-042

(二) 同意股数 57,18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的 0.00%。

2、 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 1)选举李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聘任陈洲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3)聘任陈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4)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5)聘任于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

事 5 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 47,866,000 股,占股份总数 47.08%,

会议由李灿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 1)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2)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3)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4)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5)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告编号: 2017-042

3、 根据 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邓春梅女

士、杜同杰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与李开屏女士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4、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开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 470,000 股, 占股份总数的 0.46%,会议

由李开屏女士主持。

以上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被任命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董事兼董事长李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735,0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38.10%, 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董事兼总经理陈洲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80,0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5.49%, 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0,000 股, 占

公司股本的 0.86%, 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董事兼财务总监于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10,0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1.98%, 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监事会主席李开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70,000 股, 占公

司股本的 0.46%, 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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