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3393 证券简称:速达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 8 日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电动”)
向刘少英借款 2000 万元。2017 年 7 月 31 日,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
司与刘少英签订借款协议,协议金额为 2000 万元,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科技”)、李复活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
限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之日起 2
年。河南速达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李复活 控股。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当履行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担保。 同时,由于上述违规担保的被担保方河南速达 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速达科技同一控股股东,因此上述违规担保构成关联 交易,同时由于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因此构成违规关联交易,涉及违规关联 交易的金额为:20,000,000.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未按期偿还。刘少英将借款人河南速达电动 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复活起诉至河 南省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案件经过两审终审,最终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二审调解作出的(2021)豫 0105 民初 10636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公告编号:2022-035
一、被告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欠刘少英本金 2000 万,利息
28102888 元,被告速达电动于 2021.8.13 前支付 1000 万利息,2021.11.13 前支
付 1000 万元利息,剩余款项 2000 万本金及利息 8102888 元,速达电动于
2022.2.13 前付完。
二、速达科技和李复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三、诉讼费 140900 元速达电动承担。
具体诉讼事项参见公司公告(公告号:2022-027)。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鉴于对外担保发生时未通知相关人员,亦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注册地址: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注册资本:2,124,45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振甫
主营业务:纯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从事承办展览展示服务;从事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从事场地租赁服务;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告编号:2022-035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9 日
关联关系:截至 2020 年 12 月,与速达科技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2021 年 1 月至今,依据实质情况认定为关联方,为速达科技大客户。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被担保方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无法获得其 2020 年、2021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公司已获得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2,425,481,753.75 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166,295,227.0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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