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1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3385 证券简称:康普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康普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康普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2023〕监管 02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康普盾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吴波 董监高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与黄娟娟因股权纠纷发生诉讼,公司为被告,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收到应诉通知书。该案涉及金额 20,791,637.7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26.15%,属于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2023 年 1 月 3 日,原告向法院提
公告编号:2023-005
出撤诉申请并被受理。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诉讼及进展情况,后于 2023 年 1月 4 日补充披露。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涉及金额 20,791,637.79 元,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情况,后于 2023 年 1 月
4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吴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理结果:对公司及吴波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对于该情况予以高度重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次口头警示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深圳康普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
公告编号:2023-005
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2023〕监管 026 号)
深圳康普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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