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9
公告编号:2022-103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董事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财务负责人宓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
务。为确保公司财务部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任命卢冬先生为公司新一任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对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补选财务负责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对补选的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全面了解,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负责人具备履行财务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财务负责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卢冬先生为公司新任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娄祝坤、王琳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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