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0
公告编号:2022-095
证券代码:833370 证券简称:运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卢鲲、魏子淳先生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议案》,提名卢鲲、魏子淳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提名认定情况发表意见:本次提名认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认定卢鲲、魏子淳先生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议案》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二)《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95
证券代码:833370 证券简称:运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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