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30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33369 证券简称:朗尼科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律师事务所更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因合作关系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对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服务期内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管理层沟通后一致决定聘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顾问,本次更换律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更换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2019年4月29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中,参会对象包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金金、姜诚律师。由于上述律师事务调整的原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出席会议的律师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变更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由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服务。
三、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程建锋律师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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