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等相关规定,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我司”或“主办券商”)对我司负责督导的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德利”)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数不超过普通股4,829,268股(含4,829,268股),发行价格为4.01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365,365元(含19,365,365元)。
截至2018年7月24日认缴完成,本次定向发行实际共发行股份4,829,268股,募集资金19,365,365元(未扣减发行费)。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8月22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8]第34-00012号《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8年8月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由黄立珊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19,365,365元。本次实际发行增资股票4,829,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65,365元,扣除财务顾问费用185,377.37元,净募集资金19,179,987.63元。其中:4,829,268元计入贵公司股本,高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即14,350,719.63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定向发行于2018年8月31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8]3121号)。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门杜阮支行,账户号码:687370457872。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提前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就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近期公司拟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股票发行方案承诺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9月14日披露《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公司为提高资金收益,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单笔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决议通过后,公司在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550万元。截至2018
年12月31日,550万元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取得理财收益21,423.29元,剩余1000万理财产品(91天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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