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4
关于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高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辅导对象 ”)拟申请在 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0 年
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 《广东宝德
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 “《辅导协
”
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 就本期辅导工作 进展 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 一)辅导人员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刘宁斌、曹玉华 、 谢建雄、 谭浩霖、罗宇强 ,其中保荐
代表人为刘宁斌、曹玉华:刘宁斌任辅导小组组长。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系
长城证券正式从业人员,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
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 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具备辅导资格。
在本期辅导阶段,保荐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于2021 年 2 月完成 了辅导备案登记,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1 年第三
季度。
在本期辅导阶段,辅导工作小组采取的辅导方式包括:尽职调查、专题讨论
会、电话会议、直接沟通等方式。辅导机构与各专业机构就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 E 、电:飞
详细沟通 ,并协调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 i予如
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及时间安排。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专业机构进行讨论,并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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