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3363 证券简称:华阳微电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华阳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华阳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出现持续经营亏损的情况,2016年经营现金净流出353.37万,2017年经营现金净流出438.14万,2018年经营现金净流出468.04万。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313.28万,且近3年无筹资现金流入。2017年,2018年毛利率均为负数。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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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涉及事项对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遵循情况
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以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者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三、(一)所列举的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或情况中,“财务方面,(1)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三、针对上述审计意见,公司的应对措施如下:
1、 积极拓展业务渠道,采用新的营销策略,增加企业未来业绩。
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员工团队凝聚力。
3、增强资金筹措能力,确保资金充足。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
公告编号:2019-013
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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