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证券代码:833363 证券简称:华阳微电 公告编号:2018-004
深圳市华阳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滕玉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华阳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5,610,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瑞华所”)已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审计工作,现根据公司的现状和需求,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本次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具体内容可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610,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华阳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华阳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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