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3343 证券简称:东文高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东文高压电源(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西区洞庭路24号C座东文高压电源(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东鲁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8-013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中增设《党组织建设》为第三章,章程原第三章及以后内容向后顺延(以工商核准为准。)
增设内容为:
第三章 党组织建设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公司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公告编号:2018-013
的通知》〈中办发〔2012〕11号〉)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章程》要求,修订《公司章程》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特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告编号:2018-01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文高压电源(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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