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3
公告编号:2018-045
证券代码:833342 证券简称:滨江小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审议并通过:
经监事会提名,公司选举胡庆华为新任监事会主席,任期期限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2.00%,会议由胡庆华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监事会主席胡庆华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00%。
公告编号:2018-045
胡庆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0年03月至1984年04月武坚供销社棉百门市部营业员;1984年05月至1989年08月丁伙供销社棉百门市部营业员;1989年09月至1994年12月江都供销大厦针纺商场经理;1995年01月至001年06月江都商城针纺商场经理;2001年07月至2009年03月江苏宏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男装商场经理;2009年03月至2011年03月江苏宏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运动休闲商场经理;2011年04月至2017年在江苏宏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女装商场经理;2018年1月在江苏宏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运动休闲商场经理、董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号)的要求,公司对新任监事胡庆华先生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截止本公告日,胡庆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因个人原因,许世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胡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上述任命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18-045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新选举的监事会主席胡庆华先生其任职符合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水平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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