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6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33342 证券简称:滨江小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0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预案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75,549.56 元。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分配现金0.5元(含税)共向股东分配5,000,000元(含税)。公司完成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 475,549.56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应缴纳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预案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互匹配。针对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注意保密 公告编号:2018-015
以及禁止内幕交易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二、 备查文件
1、董事签字确认的《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签字确认的《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扬州市江都区滨江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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