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交科: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贵交科资讯
2024-04-29 22:28:3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3341 证券简称:贵交科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
责,确保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
人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划分为不同的管理范

围,授权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尽职履责,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四条 总经理议事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成: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

(二)董事会秘书代表董事会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监事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总经理根据会议需要,可以要求其他有关人员参会就会议涉及事项进行说明。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程序: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初召开一次;如有需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可以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决定召开或不召开会议。

(二)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事项,由总经理决定,并由公司行政综合管理部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应参加或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及告知董事、监事(召开临时会议无需提前通知);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与会人员应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或评审,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总经理做出决策;

(四)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代为主持和决策,由总经理对该会议结论负责;

(五)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和总经理的决策等事项,由总经理指定人员如实记录并存档;

(六)会议应由行政综合管理部根据会议记录,草拟纪要经总经理办公会相关参会人员签字或形成的决议经总经理签署后发布。

第四章 资金、资产的运用和重大合同的决策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处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融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
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行为,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及总经理的审批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