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股份: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摩尔股份第二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摩尔股份资讯
2024-04-10 15:58: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 北京
BEIJING CHINA1
关于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4) 001805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关于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 )
已知悉,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 、 “会计
师” 或“申报会计师” ) 会同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摩尔股份” 、 “发行人” 或“公司” ) 对问询函中涉及我们的相关问题进行了
逐项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请予审核。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问题 4.项目型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
根 据 申 报 材料 及 首 轮 问 询 回 复, 发 行 人 项 目 型 业务 各 期 收 入 分 别为
6,275.45 万元、 6,811.34 万元和 8,103.95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75.11%、 70.71%和 70.11%; 项目型业务包括部分应用研究服务(腐蚀防护、
管柱设计与力学分析等) 、 质量控制服务、 现场检验服务( 陆地检验、 海上平
台检验) , 收入确认方法包括阶段性工作量确认收入和一次性成果交付确认收
入, 工作量计价方式具体包括约定里程碑结算比例、 按费率计价、 按人工日或
设备使用天数计价、 按服务期间计价、 按合同包干计价等多种方式。
请发行人说明: (1) 梳理试验检测、 应用研究、 质量控制、 现场检验各细
分业务的收入确认过程和方法, 包括业务类型、 细分具体服务类型、 服务类别
( 检测型或项目型) 、 收入确认方式( 终验法、 产出法-阶段性确认、 产出法-
一次性确认等) 、 计价方式、 工作量衡量方式、 结算周期等。 (2) 结合业务模
式、 合同约定、 项目服务过程及结算模式、 项目履行周期等, 详细说明各细分
业务划分为按终验法、 产出法确认收入, 产出法确认收入又划分为阶段性工作
量或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原因及依据, 发行人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2
则的规定,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存在差异。 (3) 按产出法确认
收入的, 说明各细分业务按产出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核算方式是否在合同中明确
约定, 客户和发行人确认工作量的具体流程、 依据、 频率, 发行人是否存在内
部依据和外部依据的核对过程, 核对差异如何调整, 如何保证履约进度的准确
性, 是否存在发行人和客户调节结算进度进而调节业绩的情形; 各业务确认收
入时成本如何结转, 期末是否留存存货, 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是否匹配, 成本
结转方法与可比公司或相同收入确认方法的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4) 各期
前十大项目的收入确认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服务类型、 各期收入、
各期毛利率及项目总体毛利率、 验收条款、 结算条款、 付款条件, 收入确认与
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核算方式、 验收条款、 结算条款是否相符, 同一项目不同期
间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是否配比。 (5) 是否存在
对同一项目同时提供多种服务的情形, 各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
对价分摊的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 标准是否一贯。 (6) 框架合同的具体执行过
程, 该类合同期末存货减值如何测试。 (7) 是否存在发行人已提供服务, 但业
主不予以结算的情形, 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请保荐机构、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说明核查过程、 比例和结
论, 并说明: (1) 有签字无盖章及无签字无盖章收入的具体函证情况, 包括回
函相符直接确认金额、 回函不符金额、 调节情况等。 (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
外地开立账户的数量、 银行账户流水往来的情况, 由发行人在当地的工作人员
打印对账单后邮寄交由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是否谨慎、 合理; 关联自然人的具体
大额交易情况、 大额存取现情况及中介机构核查获取的具体支撑依据及充分性;
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或利益输
送。
回复:
一、 请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