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333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业务合作基本情况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响应国家号召,满足对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抗体”)的紧急需要,凭借自有的完整抗体商业化开发实力和基础,结合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微生物所”)的病原免疫开发平台和已取得的冠状病毒相关技术秘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将合作开发新冠病毒抗体(以下简称“本次业务合作”)并相应签署与本次业务合作相关的协议。
二、关于业务合作方
中科院微生物所成立于 1958 年 12 月 3 日,其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应用真菌研
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北京微生物研究室,目前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雄厚基础、强大实力和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微生物学研究和微生物技术研发机构,拥有 5 个国家和中科院重点实验室,亚洲最大的、近 52 万号标本的菌物标本馆和国内最大的、保藏了近 6.1 万株菌的中国普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建有网络信息中心、大型仪器中心和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SPF 实验动物房等技术支撑平台。
中科院微生物所非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业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尚无有效抗体药物被批准应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本次业务合作有利于加快新冠病毒抗体的开发,若项目能成功开发并顺利实现商业化,将提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抗体治疗选择,并为中国和世界疾病预防控制贡献力量。
公司作为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医药公司,通过本次业务合作积极回应国家号
公告编号:2020-028
召,参与到面对肆虐全球的疫情的新药研发的挑战之中。公司将致力于目前最紧迫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承担起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本次业务合作中,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研发能力,国际水平的生产能力,以及快速的回应能力,用科学的手段对抗病毒,抗击疫情。
四、风险提示
上述新冠病毒抗体能否成功开发并顺利实现商业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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