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8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3329 证券简称:利达股份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漳州三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
施的决定》、《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
收到日期:2019年6月17日
生效日期:2019年6月10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刘松鱼,男,1979年1月出生,漳州三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2月12日,利达股份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对象为盛鑫、盛隆、盛通、盛达四基金,发行数量为1,000,000股,募集资金35,000,000元,四基
公告编号:2019-032
金持有挂牌公司的股份数额增至7.41%。针对此次发行,刘松鱼、程曦、林顺毅三股东与盛鑫、盛隆、盛通、盛达四基金于2017年9月签订了《关于认购漳州三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备忘录》,约定回购义务、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款,前述条款未及时披露。利达股份于2019年1月23日补充披露了《关于补充披露公司主要股东与投资方签署涉及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条款的股份转让备忘录的公告》。
2018年11月,刘松鱼、程曦、林顺毅所持有的股份被上海浦东法院冻结,被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挂牌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补充披露三位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刘松鱼作为挂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利达股份未能及时披露回购、业绩承诺、业绩补偿款及股份被司法冻结信息负有责任,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发行业务细则)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发行业务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刘松鱼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相关责任人收到的《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90号)、《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354号),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起到了积极地警示作用。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2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90号)、《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354号),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90号)二、《关于对刘松鱼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354号)
漳州三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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