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晟: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券商单方与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晟纪资讯
2021-08-12 15: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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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1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券商单方与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太平洋证券作为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华晟”)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8 月 12 日,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 转公司”)出具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太平洋证券和 ST 华晟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 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股转系统对主办券商与 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起解除。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
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
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华晟无其他主办券商 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ST 华 晟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向公司送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太平洋证券和 ST 华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并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 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太平洋证券和 ST 华晟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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