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股票发行
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定向股票发行对象为3名新股东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9名在册股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元,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176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11月24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BJ02-002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7年1月23日,公司就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备案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7)454号】。
(二)第二次股票发行
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定向股票发行对象为3名新股东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18名在册股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9元,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76,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7年12月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0019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8年1月3日,公司就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备案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8)54号】。
(三)第三次股票发行
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16)。本次定向股票发行对象为2名新股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3元,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7,42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年8月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1-0008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暂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备案登记函,亦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6年9月22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第一次股票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主办券商东北证券和平安银行北京双井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专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双井支行,账户号码:11017629718008)。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2、第二次股票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主办券商东北证券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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