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0日14时0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齐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8,6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2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17年股权激励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
514,520(含 514,520)股,发行价格为 3.19 元/股,发行对象包括
戴礼宁、姜北、夏华、张伟彦、李喆、马一尘 6名在册股东,陈
声蓉、太悦、田维、史子涵、谭泽、徐方、李晓航、丁宁、何淦、 李诗琪、张煜珊、郑丹丹 12 名核心员工,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 于补充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3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股东戴礼宁、姜北、李喆、张伟彦、夏华、马一尘为本次《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北京弘合网络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金华弘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故回避表决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加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团队凝聚力,保持公司长期、稳定、快速的发展,让员工与公司共成长,董事会提名郑丹丹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6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同意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最终结果对《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股东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说明:上述修正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股份总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和《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6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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