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酷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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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1 19: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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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1

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由于公告内容存在错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变更前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2017年股权激励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60万



(含60万)股,发行价格为3.19元/股,发行对象包括戴礼宁、姜



北、夏华、张伟彦、李喆、马一尘 6名在册股东,陈声蓉、太悦、



田维、史子涵、谭泽、徐方、李晓航、丁宁、何淦、李诗琪、张煜 珊、郑丹丹 12名核心员工,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股东戴礼宁、姜北、李喆、张伟彦、夏华、马一尘为本次《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北京弘合网络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金华弘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故回避表决此议案。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17年股权激励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



514,520(含514,520)股,发行价格为3.19元/股,发行对象包括戴



礼宁、姜北、夏华、张伟彦、李喆、马一尘6名在册股东,陈声蓉、



太悦、田维、史子涵、谭泽、徐方、李晓航、丁宁、何淦、李诗琪、 张煜珊、郑丹丹 12名核心员工,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 司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股东戴礼宁、姜北、李喆、张伟彦、夏华、马一尘为本次《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北京弘合网络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金华弘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故回避表决此议案。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7-060)。



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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