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由于公告内容存在错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变更前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2017年股权激励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60万
(含60万)股,发行价格为3.19元/股,发行对象包括戴礼宁、姜
北、夏华、张伟彦、李喆、马一尘 6名在册股东,陈声蓉、太悦、
田维、史子涵、谭泽、徐方、李晓航、丁宁、何淦、李诗琪、张煜 珊、郑丹丹 12名核心员工,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股东戴礼宁、姜北、李喆、张伟彦、夏华、马一尘为本次《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北京弘合网络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金华弘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故回避表决此议案。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17年股权激励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
514,520(含514,520)股,发行价格为3.19元/股,发行对象包括戴
礼宁、姜北、夏华、张伟彦、李喆、马一尘6名在册股东,陈声蓉、
太悦、田维、史子涵、谭泽、徐方、李晓航、丁宁、何淦、李诗琪、 张煜珊、郑丹丹 12名核心员工,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 司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股东戴礼宁、姜北、李喆、张伟彦、夏华、马一尘为本次《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北京弘合网络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金华弘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故回避表决此议案。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7-060)。
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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