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0
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11月10日,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公司在册股东均享有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目前公司《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因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之规定,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均享有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根据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的股东名册,公司在册股东共计17名;公司股东中除刘彤、王翔、北京弘合网络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金华弘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肃宁、云南阿古甲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阿古甲尼一号基金、云南阿古甲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创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外,其余在册股东均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并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
(二)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承诺函的在册股东均享有优先认购权,每个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取整数。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应于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个转让日内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并按照以下股票发行对象的认购程序缴款认购,逾期视为放弃,公司不再与其签订放弃优先认购承诺书。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持股数量是5,910,000股,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是114,520股。
二、 股票发行对象的认购程序
(一)股票发行对象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总股数为4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9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000元。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确定,包括公司在册股东、董监高人员及核心员工共计18名,其中在册股东6名(在册股东中戴礼宁、姜北、夏华、张伟彦同时也是公司董监高人员),核心员工12名。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35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姓名 认购人性质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或名称
1 戴礼宁 在册股东、董事、董 82,900.00 264,451.00 现金
事会秘书
2 姜北 在册股东、财务总监 43,000.00 137,170.00 现金
3 夏华 在册股东、监事 12,000.00 38,280.00 现金
4 张伟彦 在册股东、职工监事 10,000.00 31,900.00 现金
5 郑丹丹 核心员工 32,000.00 102,080.00 现金
6 太悦 核心员工 32,000.00 102,080.00 现金
7 丁宁 核心员工 26,000.00 82,940.00 现金
8 李喆 在册股东、核心员工 25,000.00 79,750.00 现金
9 陈声蓉 核心员工 16,000.00 51,040.00 现金
1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