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石头造: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被执行人及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摘牌石头资讯
2021-01-14 16:41: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1-14


证券代码:833315 证券简称:ST 石头造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被执行人

及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因佛山市南海金联宏利化工有限公司诉贵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石头造”)、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贵州石头造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

1.1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1)被执行人一(姓名/名称):贵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605 民初 28037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

案号:(2020)粤 0605 执 3046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被执行人二(姓名/名称):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605 民初 28037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

案号:(2020)粤 0605 执 3046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因江西恒骏物流有限公司诉广州石之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之通”)、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公司及石之通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曾聪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

2.1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1)被执行人一(姓名/名称):广州石之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7101 民初 495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案号:(2020)粤 7101 执 31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被执行人二(姓名/名称):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7101 民初 495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案号:(2020)粤 7101 执 31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2 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对象基本情况

(1)限制消费对象一: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广东

案号:(2020)粤 7101 执 313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限制消费对象二:曾聪

执行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广东

案号:(2020)粤 7101 执 313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因代魏诉曾聪民间借贷纠纷案,实际控制人曾聪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及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

3.1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1)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曾聪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

执行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103 民初 1675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08 月 25 日

案号:(2020)粤 0103 执 638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 被出具限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