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石头造: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摘牌石头资讯
2021-08-24 18:03: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42

证券代码:833315 证券简称:ST 石头造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广州石头造环保

科技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14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责任主体一: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石头

造”、“公司”)。

责任主体二:曾聪,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责任主体三:何清霞,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4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公司存在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2021年1月,公司收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原告
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依
法查封、查控、冻结ST石头造等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0,117,886.67元财产,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的30.0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上述事项,主办券
商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存在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2021 年 3 月,公司及子公司贵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
石头造)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贵州石头造被上海 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到目前公司尚未披露上述事项,
主办券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及第五十七条的
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曾聪、时任董事会秘书何清霞未能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曾聪、何清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42

本次自律监管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业务规则》、《信息披
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 管措施的决定》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