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5
关于对上海行动者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448 号
上海行动者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动者)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一、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你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有:
1、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7,059.74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693.91 万元。其中你公司当期有应收江苏千禧鸟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禧鸟公司”)款项 1,613.30 万元,因该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你公司对该笔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80.67 万元(账龄一年以内)。因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该笔业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其无法确定该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笔款项的余额及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与千禧鸟公司之间具体的交易事项,说明千禧鸟公司未履行合同付款义务的原因以及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该业务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
(2)结合你公司与千禧鸟公司销售合同中关于客户违约方面的条款约定,说明你公司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催收措施或通过法律途径对
相关款项进行催收;并说明你公司对该笔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关于应交税费
你公司期末应交税费余额 1,282.43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长 45%。
截止报告期末,你公司累计未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金额分别为
496.59 万元和 650.51 万元;其中 2017 年度未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
得税金额分别为 328.60 万元和 396.09 万元,2018 年度未缴纳增值
税及企业所得税金额分别为 151.20 万元和 254.42 万元。你公司未按税法要求对上述未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计提滞纳金。如你公司按税法要求计提相关滞纳金,则将导致当期营业外支出金额增加 148.89万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各减少 148.89 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你公司存在大额未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原因,以及你公司未对未缴税金计提滞纳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关于销售费用
你公司当期发生销售费用 369.25 万元,较上期增长 404%。其中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 286.08 万元,上期两项费用均为 0 元。
请你公司结合当期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你公司当期新增大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2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
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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