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优格花园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
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青岛优格花园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格花园”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在对优格花园进行持续督导过程中获悉,公司存在收到行政处罚未及时告知的情形,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青岛优格花园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
青岛优格花园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食药监食罚[2018]S034】(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处罚事项
2018年8月8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公司销售过期冰淇淋粉。执法人员前往公司注册地及举报中涉及的公司仓库同时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从原经营地址南山区山东路10号戊户搬迁到地址市南区山东路9号深业大厦B座19AB,2017年初开始在新地址开展食品经营活动,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仍未办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承担仓储及收发货业务的仓库地址未发生改变,执法人员在公司仓库扣押原味抹茶粉31袋。
经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公司在山东路9号深业大厦B座19AB经营所有的货值金额共计581,505.68元。销售的涉嫌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231,670元,涉嫌虚假标注食品货值金额243,360元,上述两项涉刑违法行为已移送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
经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公司无违法所得。
(二)处罚决定
对于上述事项,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并决定给予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优格原味抹茶粉28袋;
2.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叁仟陆佰壹拾元捌角捌分(1,703,610.88元)。
二、中山证券风险提示
中山证券作为优格花园的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1、优格花园受到行政处罚事项后未及时通知主办券商,且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2、主办券商知悉该事项后及时对优格花园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配合于2019年3月13日补发相关公告。
3、优格花园2018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732,446.16元,未分配利润为-1,780,626.43元,货币资金为1,364,767.50元,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505,542.63元,优格花园在受到本次行政处罚及缴纳1,703,610.88元罚款之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因为优格花园所处行业属于餐饮业,对食品安全监督及质量控制有较高要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的加强,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断提高,国家也可能出台更严格的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优格花园管理未及时跟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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