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3
公告编号:2022-038
证券代码:833281 证券简称:派诺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吉林派诺生物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
吉林松宝生物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控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2-038
术产业开发有限 人
责任公司
王坚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11 月 30 日,吉林松宝生物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松宝生物”)所持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生物”)19,120,000 股股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3%,如该部分冻结股票被行权,可能导致控股股东
发生变化。2022 年 5 月 15 日,派诺生物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得知股
权冻结事项,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派诺生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松宝生物未能及时告知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告编号:2022-038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派诺生物、松宝生物、王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时任董事会秘书接受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对《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
公告编号:2022-038
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113 号)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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