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生物:股票强制停牌公告
摘牌诺生资讯
2022-04-29 18: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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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3281 证券简称:派诺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强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停牌。

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因长春市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多处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并进行区域管控,导致审计机构无法进场,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


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被停牌。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预计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复牌。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在疫情缓解后,于第一时间向会计师提供有关资
料,协助会计师完成审计,并完成年度报告披露工作。预计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如公
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 6 月 30 日)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届时,公司将积极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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