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6
鑫盛小贷
NEEQ:833257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17
公 司年度大事记
一、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
币现金。该权益分派于2017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二、2017年9月,公司取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三、2017年12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的审计机构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第一节声明与提示......3
第二节公司概况......5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7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五节重要事项......16
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18
第七节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20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22
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28
第十节财务报告......30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鑫盛小贷 指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三会 指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的统称
公司章程 指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高管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统称
会计师事务所 指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文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永红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