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3256 证券简称:永华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因公司主要财务人员辞职且未聘请到财务人员,公司的财务账务没能及时处理好,导致审计机构进场后无法及时审计,审计报告不能按期出具。为确保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经慎重研究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因为未聘任到财务人员并及时上岗,从而导致无法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如期进驻后无法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公司已积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提供会计师事事务所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同时敦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保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计进度,努力促使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尽快完成审计,并做到真实、准确。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如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
让的风险;若未能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康丽金;
2、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
3、电话:0592-5615860;
4、邮箱:dfcnyh@vip.163.com。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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