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科农牧: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晨科农牧资讯
2023-12-29 15: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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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833239 证券简称:晨科农牧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 1/3 时; 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书面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提议时;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露公告说明原因。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
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
露公告说明原因。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 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责,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 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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