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丰小贷: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鸿丰小贷资讯
2024-04-30 18: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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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3233 证券简称:鸿丰小贷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购买的方式依法取得位于海宁市鸿翔
生活广场 4 幢 11 层商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1300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
准),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为 40 年,购买总价不超过 12,000,000 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资产有关的全部事宜。该资产购买后主要用于公司办公、经营,公司形象展示等,目前还未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11,919,593.03 元,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额为 513,937,994.46 元。本次拟购买资产预计不会超过
12,000,000 元,预计占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96%;,占 2023 年度
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额 2.33%。以上指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1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宁中辰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 285 号 A-5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 285 号 A-5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
理;广告制作;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
化管理;礼仪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
品零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宋曹海

控股股东:鸿翔房地产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姚岳良

关联关系:股东关联,海宁中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鸿翔房地产有限公司系我
公司股东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浙江省海宁市农丰路东侧、赞山路南侧硖石街道鸿翔生活广场 4 幢 11 层商务用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海宁市农丰路东侧、赞山路南侧硖石街道鸿翔生活广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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