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5
证券代码:833226 证券简称:达美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湖南达美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准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管理层及员工股权激励。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二)回购方式
在董事会批准股份回购方案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采用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2.30 元(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数量不少于 275.00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74%,不超过 550.00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48%。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五)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10 日开始,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50.91%,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50.91%,最高
成交价为 2.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434,000.00 元
(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上限的 50.86%,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2,650,000.00 元(含 12,650,000.00 元),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具体回购实施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回购实施时间 回购股份数量 (股) 回购股份价格(元/ 股) 回购金额(元)
1 2019 年 12 月 19 日 550,000 2.3 1,265,000.00
2 2019 年 12 月 20 日 550,000 2.3 1,265,000.00
3 2020 年 4 月 8 日 550,000 2.3 1,265,000.00
4 2020 年 4 月 9 日 550,000 2.3 1,265,000.00
5 2020 年 4 月 10 日 50,000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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