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5
证券代码:833220 证券简称:思比科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8月10日14时30分
结束时间:2017年8月10日16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7号昊海大厦201室(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向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印象认知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及销售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参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7年8月10日13:30-1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7号昊海大厦201室(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7号昊海大厦201室
邮编:100085
电子邮箱:fengjun@superpix.com.cn
电话:010-8278 4282
传真:010-8278 4851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思比科微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 议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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